9.1 适用范围和要求
适用于中小学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、高等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。
9.2 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
(1)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。负责组织、落实和督查学校消毒工作的实施。
(2)加强健康教育。可利用墙报、校内广播、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,让学生掌握有关的消毒知识,注意勤洗手,搞好个人卫生,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。
(3)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。加强教室、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;对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每天进行湿性清洁,必要时(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)可采用消毒方法。
(4)搞好食堂安全卫生,工作时戴口罩,穿工作衣,并做好个人卫生。烹调用具、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彻底清洗、消毒。
(5)教师与学生均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。勤打扫环境卫生,勤晒衣服和被褥;饭前、便后、接触口、鼻、眼前后与污染物品后应用流动水肥皂洗手,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;在打喷嚏与咳嗽时应捂住口鼻等。
(6)对出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学校,对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场所与接触过的物品,要在区、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。
9.3 公共物品预防性消毒
9.3.1餐饮具、厨具、抹布等消毒
(1)餐饮具应清洗后消毒。
(2)首选物理消毒方法,流通蒸汽100℃作用20~30min,或煮沸消毒作用15~30min,或餐具消毒柜消毒。
(3)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,可用0.1%~0.2%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/L~500mg/L的消毒溶液浸泡30min,消毒后用清水冲洗,以去除残留消毒剂,保洁备用。
9.3.2体育运动设施消毒
应定期进行湿性清洁,必要时用0.05%~0.1%过氧乙酸溶液、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/L~500mg/L的消毒溶液擦拭消毒,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。
9.3.3办公设施消毒
(1)办公室的地面、墙壁、电梯,以及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窗、柜台、桌椅、门把手、话筒等表面部位,每天进行湿式清洁,并保持这些部位或物体表面的清洁干燥。必要时可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/L-500mg/L的消毒溶液擦拭,作用30min后用湿布去除表面残留的消毒液,每天至少1次。
(2)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用75%的乙醇清洁消毒。其他的办公设施,例如传真机、激光打印机和电话的清洁与消毒也可用上述方法处理。不适合用以上消毒剂的,可使用75%酒精、3000mg/L季胺盐类化合物或其他消毒剂。
9.3.4诊疗用品消毒
(1)体温计用0.2%过氧乙酸溶液、或有效溴含量为1000mg/L的消毒溶液浸泡30min,然后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,保洁备用。
(2)听诊器、血压计等物品用0.2%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/L~500mg/L的消毒溶液擦拭消毒,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。
(3)红外线测温仪的探头可用75%乙醇擦拭消毒。
9.3.5车辆消毒
参照本规范第4.3.3执行
9.4 环境预防性消毒
9.4.1 物体表面消毒
对教室、宿舍、教师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学生实验室、图书室、体育活动场所、浴室、卫生保健科(卫生室)和厕所等公共区域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如门窗、讲台、课桌椅、门把手、水龙头、话筒、洗手池、卫生间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性扫除,必要时用0.05%~0.1%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mg/L~500mg/L的消毒溶液消毒。消毒原则为先上后下、先左后右,由内向外进行擦拭或喷雾消毒,作用时间不少于30min,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。
9.4.2 室内空气消毒
(1)首选自然通风,尽可能打开门窗,促进空气流通。
(2)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,宜采用风扇加强通风换气。
(3)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,确保安全通风换气。加强室内通风,保证足够的新风输入;做好空调与通风设施的定期清洁工作,过滤网与过滤器每周清洗一次,整个系统至少每年彻底清洗一次;必要时(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)对上述部位进行消毒处理。具体清洗消毒方法参照“空调系统的消毒”。
9.5 师生手的消毒
(1)一般情况下,饭前便后,从外面回家后,接触公用物件如扶手、门柄、电梯按钮、公共电话后,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(如打喷嚏、咳嗽、清洁鼻子),触摸眼睛、鼻及口后,应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洗手。
(2)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,不要共用毛巾。
(3)必要时用75%的乙醇或有效碘含量为3000mg/L~5000mg/L的消毒溶液擦拭1~3mi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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